交通信號控制機的故障監(jiān)控功能要求小編來給你們介紹一下吧。
一、一般要求
交通信號控制機應具備完備的故障監(jiān)測和自診斷功能,故障發(fā)生后應采取適當措施,并發(fā)出故障警示信號。
二、黃閃控制裝置
交通信號機無法正常工作時,應能通過獨立的黃閃控制裝置將信號輸出切換為黃閃狀態(tài),保證路口通行安全。
三、故障處理
1、嚴重故障
發(fā)生以下嚴重故障,交通信號機應立即進入黃閃或關燈狀態(tài):
a) 綠沖突故障;
b) 信號組所有紅燈均熄滅;
c) 信號燈組紅燈、綠燈同時點亮;
d) 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嚴重故障。
2、一般故障
發(fā)生以下故障,交通信號機應能夠在功能降級的情況下繼續(xù)運行:
a) 黃燈、綠燈故障;
b) 通信故障;
c) 檢測器故障;
d) 影響信號機正常運行的其它故障。
四、故障信息存儲
協(xié)調控制式信號機應能對所有在運行期間采集的故障信息進行存儲記錄。在發(fā)現(xiàn)故障時,應能上傳故障信息。所存儲的信息應能在信號機或與信號機相連的外部設備(該設備可檢索并顯示儲存信息)上顯示、查閱。交通信號控制機至少應能連續(xù)記錄3000條故障信息,記錄采用循環(huán)覆蓋的方式,應能對故障記錄信息進行人工清除。
五、故障信息內容
故障信息的內容應包括:
1、以代碼或文本形式記錄下來的故障類型與細節(jié);
2、故障發(fā)生的時間與日期;
3、故障清除的時間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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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編給你們介紹的交通信號控制機的故障監(jiān)控功能要求的信息了,你們都了解了嗎?